【发稿时间 :2022-02-15】【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泸州市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落实,特制定《关于规范落实泸州市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常态化、规范化落实行政机关首问责任制度的办法和要求。
一是严格落实“五级”工作责任。“五级”工作责任是指主要领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推动、带头执行;分管领导落实具体领导责任,对标对表、狠抓落实;专门科(股)室落实组织管理责任,加强统筹、常态推进;各科(股)室(窗口、办事机构等)落实具体工作责任,做到人人有责、人人担责;各领导干部职工落实首问责任,做到有问必答、有求必应。
二是全面落实“两覆盖、四个一”工作要求。“两覆盖”是指在实行层级上,市、区(县)、乡镇(街道)所有行政机关全覆盖;在实行区域上,各级行政机关的各科(股)室、窗口、办事机构全覆盖。“四个一”是指制好1个方案、定好1个岗位、设好1块岗牌、用好1本台账。
三是常态化落实“三个”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二是建立常态化考核机制;三是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