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 :2024-04-28】【 阅读次数:】
各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减少企业资金占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度重视各类保证金的管理及退付工作,多次采取发布公告和电话联系的方式提醒各相关单位及时来我中心办理保证金退还。经清理,截止目前,仍有部分保证金没有完成退款,请各投标主体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办理保证金退款事宜。
一、清退范围
(一)2024年4月28日前按照公告或合同约定,应退未退的各类保证金。
(二)根据招标人指定缴入我中心保证金账户代管的依法公开招标项目履约保证金。
二、清退要求
(一)请各有关招标人、社会代理机构根据项目履约情况,对已履约完成并符合退还保证金的,及时提醒和协助投标人(供应商)办理保证金退还。
(二)请各有关投标人(供应商)认真核查财务信息,如有应退未退保证金在我中心的,及时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
三、其他事宜
因部分保证金时间跨度长、信息不全,务必请需办理申请的投标人(供应商)提前联系我中心财务核实信息。
地址:泸州市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陈先生 黄先生
联系电话:0830-3115993
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