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文件p26页10.7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和价格作价进行支付,即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单价和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但因法律变化引起的价格调整除外。”本工程计划工期365天,工期较长,建议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川建造价发〔2021〕302号执行。
2、是否需要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若需提供,可否放在商务标投标文件编制附件中的“其他资料”中?(建议由中标单位后提供综合单价分析表)。
3、控制价清单“电力工程”和“通讯工程”中的清单项“c20管道交叉加固”单价相差较大。
4、专用条款7.9.2“提前竣工的奖励:/”应在专业条款中明确如若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应给予提前竣工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