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人是否能提供电子版清单
2.投标人是否按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清单格式提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封3,扉3是否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提供
3.“承包人按14.4款约定的申请条件、申请时间,根据进度计算期内实际完成工程量,按照价格清单(单价部分)明确的单价进行计算后,报工程师、造价咨询人、发包人审核,按月进度计量金额的80%进行支付。综合验收合格且竣工档案资料上交后,支付至审核完成产值的90%。”建议修改为综合验收合格且竣工档案资料上交后,支付至审核完成产值的97%。
4.“利益分享办法:按发包人80%,承包人20%比例进行分享”承包人分享比例较低,为提高提出合理化建议的积极度,建议提高承包人分享比例。